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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孫思雅)本應是為當事人伸張正義的律師,卻借辦案之機,騙取當事人空白紙上簽名,偽造成欠條和委托代理書,炮製出了一起虛假借款案。昨天上午,記者從門頭溝法院獲悉,律師鄧某被法院處以1萬元罰款。
  欠款案存眾多疑點
  今年10月8日,門頭溝法院受理了一起普通民間借貸案件。“原告”吳某稱,其於2010年借給王某房屋翻修款15萬元。王某答應在今年8月底先還1萬元,年底前還清。吳某稱王某未履行協議,故起訴要求法院判定王某立即給付1萬元,並出具了王某手書的欠條。
  案件受理之初,主審法官通知原被告來院談話,“被告”王某隻是由其代理律師鄧某出面告知,“無能力還款,也不同意調解。”
  法官感到很奇怪,15萬欠款目前只需還款1萬元,普通家庭也應有償還能力。而“被告”更表現得極其“強硬”,沒錢還不同意調解。另外,原被告雙方送達地址確認書地址一致。
  “被告”稱不知欠款
  基於以上種種疑點,又向鄧某律師送達了一張談話傳票,並要求王某本人來院談話。王某稱,他根本不認識“原告”吳某,雙方也從未發生過債務,欠條一事則更不知情,而且也沒有委托過鄧某律師代理此案,委托書簽字也不是本人所簽。
  王某說,鄧某律師正為他代理一起房產糾紛案,自己曾被要求在多張空白A4紙右下角簽字,律師稱這些都是授權委托書,提前簽字是為了方便。
  王某說,他給鄧某律師打電話詢問,被告知這是為王某的房產糾紛案“做點事”是為了自己好,不讓過問,都聽他的。
  律師承認偽造案件
  法官通過與律師鄧某的助理隆某談話得知,隆某在鄧某的授意下,要求吳某去法院立案,並告知吳某立案的材料和流程等。
  11月11日,承辦法官與鄧某進行了談話。鄧某律師承認了其偽造借條,進行虛假訴訟的事實。鄧某律師說,自己曾授意助理隆某找到吳某,持他偽造的欠條,以虛構的借貸關係到法院立案起訴王某。欠條中“王某”的名字都是鄧某比照之前王某的簽字描寫的。
  ■處理
  法院處罰當事律師一萬元
  昨天,門頭溝法院對律師鄧某作出《處罰決定書》。決定書稱,鄧某作為職業律師,偽造重要證據,虛構案情,實施虛假訴訟行為,嚴重違反了《民事訴訟法》的規定,妨害了民事訴訟秩序,決定對鄧某罰款一萬元。據瞭解,法院還將向鄧某所在律所、區縣司法局及律協發出司法建議,建議各部門加強管理。
  另外,法院還當庭對鄧某進行了訓誡,鄧某也承認造假。
  律協稱將按行業規範處分
  北京律協宣傳聯絡部主任楊孟濤表示,目前律協尚未瞭解此事,待法院方面的詳細案情反饋到律協,律協將對案件進行調查,如果查證屬實,將按照行業規範中的紀律處分規則對該律師進行查處。
  ■說法
  造假律師辯稱當事人知情
  昨天,記者試圖追問他為何這樣做,鄧某未予回答匆匆離去。
  但是在鄧某手書的檢討信中,他辯解稱,其代理王某等另一起糾紛案判決中,未涉及具體份額。為了幫王某爭取更多利益,在徵得王某同意後,才炮製了這起假欠款案。
  鄧某在信中表示,作為一名律師,違背了自己的職業道德,沒有依據事實和法律辦事。和當事人合伙欺騙法官,實為不該,當初也是一時衝動,只是一心想把每個案子都搞好,為當事人利益最大化著想,但卻沒有能夠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。  (原標題:律師用空簽名造假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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